原文
江南凡遭重丧,若相知者,同在城邑,三日不吊则绝之;除丧,虽相遇则避之,怨其不己悯也。有故及道遥者,致书可也;无书亦如之。北俗则不尔。江南凡吊者,主人之外,不识者不执手;识轻服而不识主人,则不于会所而吊,他日修名诣其家。
——颜之推《颜氏家训》
译文
在江南一带,凡遇到重丧,如果是相互认识的知心朋友,又住在同一个城邑,三日之内还未吊唁,丧家就会与他断绝来往;即使在丧期过后,丧家与他在路上碰到,也会避开他,因为心中怨恨他不怜惜自己。如果另有缘故或者路途遥远而不能前来吊唁的话,写封信表示安慰也可以;如若不写信,丧家也照样与他们恩断情绝。北方的风俗则不是这样。江南地区凡来吊唁的人,除了丧主之外,不与不相识的人握手;如果只了解披戴较轻丧服的人而不认识丧主,就不必到治丧现场吊唁,改日书写好名刺再到丧家表示慰问就行了。
作者
颜之推(531年—约597年),字介,生于江陵(今湖北江陵),祖籍琅邪临沂(今山东临沂),中国古代文学家、教育家。学术上,颜之推博学多识,一生着述甚丰,所着书大多已亡佚,今存《颜氏家训》和《还冤志》两书,《急就章注》《证俗音字》和《集灵记》有辑本。
(来源:摘编自《中华家训经典大全集》,秦泉主编,北京外文出版社)